历史脑洞小说《穿成玄德养子,哥要苟着绝地翻盘》是由作者“满地是菠萝”创作编写,书中主人公是刘封刘备 ,目前已完结,更新了1233809字,小说最新章节 第580章 后记。小说《穿成玄德养子,哥要苟着绝地翻盘》是最近这个类型里面比较出色的作品了,书荒的朋友们不要错过哦!这本书又名《三国:炮灰刘封逆袭之路》。
一、作品简介
如果你喜欢看小说,一定不要错过满地是菠萝的一本书《穿成玄德养子,哥要苟着绝地翻盘》,主角是刘封刘备。主要讲述了:江夏的城郊山头的一间茅草屋里,一个系着围裙的老军厨恭恭敬敬的把一盘荆襄名菜“夹沙甜肉”放到了刘封的面前。刘封夹起一块放到嘴里嚼一嚼,只觉得口齿留香,胃口大开。兵荒马乱的年代,真心难得吃到这等美食。正欲……
二、书友评论
很喜欢,之前和作者一样总觉得“刘备伪君子,曹操真丈夫”但随着年纪增长关于这方面的判断有了明显的改观。曹操的功过我不多做评价,但是以现代价值观来说,刘备这个人的人格魅力是在太强了,一想到刘备这个人第一个出现在脑子里的词就是“仁德”,他的一生都是在为了匡扶汉室而行动,从桃园结义开始,漂泊半生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就为了剿除奸贼复兴汉室,对待手下能收的收不能收的没有大仇都会放走,对老百姓秋毫无犯,任记得看老三国的时候,看到刘备送徐庶,刘备下令砍树的时候真的被狠狠感动到了。邵烈帝不负名号,其得昭昭,其志烈烈!
观刘备生平,逃难与百姓共进退,战时与将士同吃住,三顾人才于草庐,为了兄弟之仇举国之力伐吴而舍天下,为了部下不惜家人,知人善任。这种人被称为伪君子真是不可理喻。
蜀汉的属于理想主义者的浪漫,是一群所谓傻子谱写的荡气回肠的故事,感谢作者这本书让我又感受到了那个充满浪漫充满魅力的蜀汉。
但是刘老板死了真挺伤心的 还以为在小说里能看到他能有个好的结局。
怎么说呢? 前期是有点荒诞文学的。但是后面确实不错,唯一的槽点就是我认为司马懿不应该如此的冲动,这么老谋身份的一个人,这个点反派我觉得有点违背历史的人物和关系形象。这段其实描写不是很好。但是其他的我确实找不出很大的问题,也算是在三国同人里面比较优质的一个,我可是难得给长评的,确实还可以。但是总体来讲可圈可点。我就四舍五入一下。给个五分。
这本写的不错,虽然是系统文,但是系统存在感很低,几乎没有出场过,事事几乎都是主角亲力亲为,代入感很强
但要是专门冲标题带兴趣来看的,多半会失望,感情啦后宫啦之类的在这本书只能算是九牛一毛,可有可无,但作为权谋争霸文,在番茄算不错的
但我就是看到标题吸引人才点进来的,本想看的就是权谋➕言情两不误的这类,虽然说确实很难写,就是不知道是作者压根没想写感情部分,还是没经验驾驭不住两者相结合的类型
总之,想看权谋文可看,想看感情戏的,换书即可,因为本书女性全工具人,感情戏真的丁点没有捂脸
三、作品赏析
江夏的城郊山头的一间茅草屋里,一个系着围裙的老军厨恭恭敬敬的把一盘荆襄名菜“夹沙甜肉”放到了刘封的面前。
刘封夹起一块放到嘴里嚼一嚼,只觉得口齿留香,胃口大开。
兵荒马乱的年代,真心难得吃到这等美食。
正欲大快朵颐,忽闻不远处一声马鸣。
那是刘备的的卢马!
刘封思索片刻,遂对军厨道:
“新到此地,百姓温饱尚未解决,何故给我做这等美食?”
老军厨呵呵一笑:“玄德公特意交待,要好生照顾公子。我等具受公子义举之恩,也愿意悉心照顾公子。”
刘封点点头,他明白,原本的自己在刘备手下并不受待见,但在新野军民中却有非常高的地位和非常好的口碑。
说起原因倒有个典故。
当年一军厨上菜时,不慎将一块肉掉落在地,刘封不忍斥责,捡起来直接丢入口中。
刘备问刘封刚才所做的缘由。刘封回答:“粒米片肉来之不易,弃之可惜。士卒厨役,终日劳累,爱之有余,偶有过失,怎忍呵斥。”
这些话感动了刘备,也感动了军士们。
刘备也因此收了他做义子。
从此以后,军厨们特意研制了夹沙甜肉这道菜送给刘封,以纪念此事。
后来成了这道菜的历史典故。
他想了想说道:
“我且在这此养尊处优,且把这些肉送给军营里受重伤的兄弟,他们比我更需要。”
这让老军厨既感动,又为难。
但知道公子的脾气,流着眼泪,端着肉离开。
出了院门,正撞见刘备带着赵云走来,赶紧行礼:“玄德公……”
见军厨端肉出去,刘备未免有些诧异,问道:“此肉不合封儿胃口?”
军厨说道:“非也!公子甚是喜爱此肉!只是感念军中受伤的弟兄,让我给他们送去。”
刘备点点头,对赵云说道:“封儿真义士也!子龙,汝之义女若嫁吾之义子,也不算委屈了她们。”
赵云这才明白为何要让二女改姓,原来竟是如此,便拱手道:“是,主公!”
“走,进去看看封儿吧!”
见刘备赵云前来看望,刘封感觉有点意外,赶紧下床行礼,被刘备按住:
“封儿,伤势如何?”
“回父亲,孩儿能吃能睡,相信不日即可痊愈!”
赵云一拱手,感激道:“前日长坂坡,大公子既是救了小公子,也是救了赵云一命!否则赵云真无颜面对主公也,恐唯有以死谢罪了。”
刘封心中暗暗一喜。
看看吧,毕竟救弟之举还是大功一件,看来并没有因为自己要了一次女人而被刘备冷落,这不,带着赵云来看他了。
当即回道:“若非云叔牵制曹贼,使曹军无暇顾我,我绝不可能突围而出,真救禅弟之人,乃云叔,非我也!”
看看,这话说的多漂亮!
既承认了自己带着刘禅突出重围,又给了赵云足够的面子。
赵云心里暖洋洋的,再看刘封,莫名有了一丝亲近和感激。
大公子果真高义之士也!
又转念一想:
难道主公将二女许我做女儿,是想让我借此二女还大公子一个人情么?
若真如此,主公有心了。
想到这,赵云感动万分,心结也解开了大半。
至于二女是否受其安排,已经完全不重要。
刘备说道:“封儿,子龙将军最近收了二位义女,你既已成年,又向为父提出了娶亲的要求。我与子龙商议将此二女嫁与你,一人做妻,一人当妾。如何?”
刘封更意外了,这刘备还真给自己找女人了。
赵云义女?
没听说历史上的赵云有两个义女啊?
刘封马上想到:
是不是刘备把自己的两个女儿给了?
若是这样,系统真是给了个扯淡的建议,最终得到了相当意外的结果。
“多谢父亲……”
刘封赶紧表现出喜形于色的样子,又赶紧问道:“父亲,此二女相貌姿色如何?”
只问相貌,不问出身,这是刘封的细节。
刘备抚髯道:“皆有国色天香之姿貌。”
刘封拳捶手掌,欣然道:“如此甚好,甚好也。”
刘备笑了笑,稍稍详细的介绍了一下二女的“出身”:
“呃……她们是当年我一同僚之女,因故不能抚养,幸被子龙所救,收为义女,改姓赵氏,一个叫赵惠,一个叫赵灵,都是水灵灵的大姑娘,你要好好待之啊!”
平白无故的捡了两个美女媳妇,刘封心中大喜,赶紧拱手:“多谢父亲,多谢云叔。”
刘备点点头:“既如此甚好,可择日举行婚礼。只是新野军民刚到江夏,十万军民亟待安置,婚礼不宜大肆操办,我已托付给刘琦公子安排,一切从简从速,如何?”
这刘封能说啥?
赶紧抱拳:“全凭父亲。”
……
夏口府衙大厅,备好酒菜,挂着一些红灯笼,请来新野和江夏一些本地的族长乡绅。
关羽张飞诸葛亮都没来,但也都送上了简单的贺礼。
刘备赵云来喝了一杯酒就走了。
他们一边要安置新野十万军民,一边还要防备曹操大军来犯,自然没那么多时间参加婚礼,这不算失礼。
鼓吹响起,一个身着凤冠霞帔戴着面纱的红衣少女,在另一个身着粉色华服的面纱少女搀扶下走了出来。
刘封知道,汉朝豪门士族子弟娶亲,同娶姐妹情况非常普遍。
通常姐姐为妻,妹妹为妾。
就算无妹,有的也会带个通房丫头。
自己也得入乡随俗,不能表现出很惊诧的样子。
透过面纱,刘封觉得这两个少女颜值都应该不错。
虽然个子都不高,但身姿都很俏美。
让人不禁浮想。
期待肯定是有的,但刘封更在意的是儿女的真实身份。
是否和他猜想的一样。
拜了甘夫人,刘琦公子代做高堂,酒席过后,在宾朋的祝福下刘封和二女进了洞房。
第一次结婚,也是第一次见到两个新娘。
看着床边一坐一立的两个少女,这就是自己的老婆了?
呃……说点啥吧。
“你们多大了”
红衣少女微微行礼:“回夫君,贱妾赵氏,小名惠儿,方才及笄。”
粉衣少女还带着娃娃音:“回夫君,贱妾赵氏,小名灵儿,方才豆蔻。”
虽然感觉有点不妥。
然而,在兵荒马乱的三国年代,为了保持人口的数量,女子只要来了月事,就到了可以嫁人的年纪。
没必要穿越一次,还以前世的道德与法治标准约束自己。
“把面纱摘下来吧。”
两个少女犹豫一下,都摘下自己的面纱,然后羞答答的低下了头。
刘封眼前一亮,果然是含苞待放的美人儿。
他走上前,手指轻轻托起惠儿的脸,仔细的看。
脸色白净细嫩,稍稍有些泛黄,卧蚕凤眉,杏眼不大,但十分漂亮,挺俏的小鼻子,还有欲言又止的樱桃小口,就是嘛……耳垂稍稍大了一点,捏起来肉嘟嘟。
不过这在这个年代,这可是有大富大贵的象征。
可以说,是古风美女的典范。
她有些害羞,不禁把头微微偏向一边。
刘封笑了笑,弯下腰,在她的脸蛋上亲了一下。
惠儿小脸一红,立刻害羞的低下了:
“夫君……”
小说《穿成玄德养子,哥要苟着绝地翻盘》试读结束!